湿地所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作者:邵妍 时间:2022-11-01 点击数:

中国林科院湿地研究所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探索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进一步提高湿地所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培养更多优秀人才,根据《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科教字〔202080号文件)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申请考核制是指我院不统一组织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由考生提出申请,我所及导师依据考生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和综合考核后,经院审定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选拔方式。

第三条 申请考核制旨在进一步发挥导师在招生过程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建立对考生政治素养、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潜质的评价体系,选拔出综合素质优秀、创新能力突出的优秀考生攻读博士研究生。

第四条 申请考核制坚持严格程序、公平公正、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五条 招生顺序。列入当年招生目录的导师可首先招收硕博连读生,未招收硕博连读生但有招生指标的导师根据本办法招收博士研究生。

第二章 申请报名条件

第六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第七条 申请人的学位需符合下述条件之一: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境外获学位的申请人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学历学位认证书。

第八条 硕士期间或近5年,以第一作者在CSCDCSSCISCISSCIEI收录期刊发表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第九条 5年内(申报开始日为成绩截至日计算)申请人的外语成绩需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TOEFL成绩不低于80分;雅思A类成绩不低于5.5分;国家英语专业考试四级或八级成绩不低于60分;WSKPETS 5)成绩不低于60+3分;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本科期间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且攻读全日制硕士并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四、六级英语成绩不受时间限制;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作为同等贡献第一作者(导师排第一,考生排第二)在SCI收录期刊发表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可不受英语考试成绩限制。

第十条 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截至申报日期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年龄不限。

第三章 申请程序及材料

第十一条 申请人须在网上报名前完成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学历相关的认证。已在学信网查询到硕士期间学籍学历的考生,须提交《中国林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资格审查合格单及知情承诺书》纸质版,未查询到学籍学历信息的考生,另需提交学信网书面认证报告和其他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学历硕士毕业生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可查询到硕士毕业学历信息,未查询到硕士毕业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尽早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以备查验;非学历硕士学位获得者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可查询到硕士学位信息,未查询到硕士学位信息的考生必须尽早到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申请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以备查验;境外或港澳台学位学历获得者,须登录教育部网站(网址http://www.moe.gov.cn/)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以备查验。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可查询硕士学籍信息,最迟须在入学前硕士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未查询到硕士学籍信息的考生必须尽早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指定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以备查验。

3.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必须以报名时现用的合法有效身份信息(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并提交相关认证报告,以及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第十二条 申请人登录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网页(网址:http://yjs.caf.ac.cn),点击进入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24.127.201.56/sign_up/BSBM/index.aspx ,选择申请考核报名)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和报名信息表的打印工作。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研究生部官网招生信息栏发布的《2023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须知》。网上报名时请务必认真填写

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等重要信息。因报名信息表和专家推荐书须归入拟录取考生的个人人事档案,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 完成网上报名后,须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获得学历、学位,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须在入学时补交;

3.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的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单位成绩管理部门公章;往届硕士毕业生的成绩单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或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主要研究进展报告,导师签字;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电子版的硕士学位论文);

5.至少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信密封,并由推荐人在封口处签名;

6.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还可提供其它可以证明自己英语能力的材料作为补充,其它英语成绩不能作为申请的报名条件,只能作为英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8.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时间为近六个月内,综合考核前提供)

9.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10.政审表,可在拟录取前提交。

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提交申请材料时,需要使用附件中的《湿地所2023年博士生招生申请材料(封面模板)》和《湿地所2023年博士生招生申请材料目录(模板)》,严格按照模板中的目录顺序提交相应申请材料,规定时间内提交至中国林科院湿地所综合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指定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按自动放弃处理。

第四章 考核程序及内容

第十四条 招生考核工作的组织及考核程序

1.成立由所长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学科专家为成员的湿地所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

2.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研究生教育负责人为副组长,且由相关专业研究生导师 (包括招生导师)组成的招生工作组,负责制定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审核考生的申请材料、推荐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3. 成立由主管领导、相关学科专家、招生导师在内的招生委员会,负责综合考核工作,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招生委员会下设学科招生小组,由至少5名具有副研及以上

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具体组织综合考核工作。

4.招生考核程序包括:初审、综合考核、录取。

第十五条 初审。招生工作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包括形式审核和学术审核。

1.形式审核:以研究生教育负责人为主对申请者的报考条件及所提供信息和数据的一致性、真实性、完备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者申请材料提供给审核专家进行学术审核;   

2.学术审核:审核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核申请者的报考材料进行学术审核,由招生导师本人确定进入考核的申请人名单,上报湿地所综合办公室。在生源充足的条件下,采取差额形式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名单。

3.公示:湿地所综合办公室对上报的可进入考核程序的申请人名单进行审查,按照百分制的初审成绩确定最终的名单,在所内网站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湿地所综合办公室通知申请者前来参加综合考核。

第十六条 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由两部分组成:笔试和专家组面试。每一项考核均采用百分制。在综合考核当天现场查验考生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英语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

1.笔试(闭卷):考核申请者的专业综合能力。   

专业英语测试(满分100分):笔试1.5小时;

专业综合知识测试(满分100分):笔试1.5小时。

2.专家组面试(满分100分):招生委员会专家对申请人进行面试。专家组成员至少由5位本学科副研及以上专家组成(含招生导师)。

考核评价内容:基础学业水平(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等)、已经取得的学术成果水平、是否具备攻读博士潜能和综合素质等。


考核方式:考生进行不超过15分钟的PPT汇报(汇报内容包括个人简历、硕士学习成绩、硕士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创新点、参加科学研究情况及其主要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最新进展的了解和看法、博士期间研究工作设想、计划及理由等);招生组专家通过提问对考生进行10分钟的综合面试,考查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英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及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等综合素质。专家对申请者进行综合测评,独立匿名打分,综合考核成绩是各考核专家评分的平均值。对考核面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进行书面记录。

3.综合考核总成绩=(专业英语成绩+专业综合成绩)/2*30%+专家组面试成绩*70%。考生的考核成绩在所内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将公示链接发至研招办以便在招生信息栏进行同步转发。

4.除以上考核外,申请人还须参加中国林科院组织的招生心理健康测试。测试时间由湿地所综合办公室通知。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七条 笔试、导师团队考核、专家组面试环节中任一部分的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不合格,不予录取;体检不符合有关规定者,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湿地所负责对申请人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核查和资料汇总,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考核成绩在所内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导师签字、招生委员会审核,单位盖章后,连同申请材料、考核成绩、考核记录、考核试卷等上报院研招办审查。如果第一拟录取人放弃,则按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补录。

第十九条 研究生部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复核审查后,将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部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第二十条 院研究生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章 监督机制

第二十一条 湿地所成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本所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申诉处理等。确保试卷的保密管理和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

湿地所招生举报电话:010-62824182;邮箱:sdyjszhb@126.com

林科院研招办举报电话:010-62889030邮箱:lkyyzb@163.com

第二十二条 申请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或在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入学者取消其学籍;工作人员及导师在招生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等行为,按照教育部及院相关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报中国林科院研究生部备案。博士研究生的报名、考核、成绩、录取等重要信息在湿地所官网和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网站上查询。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湿地所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湿地所2023年博士生招生申请材料(封面模板)

2.湿地所2023年博士生招生申请材料目录(模板)

3.中国林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资格审查合格单及知情承诺书

4.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招收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5.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招收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政审表

6.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招收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体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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